监管层正在加强对场外期权业务的管理。 (视觉中国/图)
2022年8月8日,一位拥有50万粉丝的微博博主爆料称,多名基金经理因参与场外期权被查。与此同时,网上流传着一张大批基金经理同时卸任的拼接图片,时间以8月6日居多。
对于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来说,场外期权较为陌生。这项业务是在证券公司柜台开展的期权交易,具有期权合约非标准化、市场透明度相对较低等特征。证券公司以及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公募基金经理如果通过私募参与,则有可能创建老鼠仓。
已有几家公募基金通过媒体辟谣上述两则传言。益安信资产总经理王豫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公募基金有半年静默期,即离职半年后才可以管新的产品,当下正值年中奖金发放完毕,是基金经理变动的高峰期。王豫刚从事私募十余年。
监管层正在加强对场外期权业务的管理。
2022年6月2日,证监会披露了3条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公告显示,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均因场外期权业务违规。这三家券商都是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8月公布的最新名单显示,东北证券和信达证券从二级交易商列表上被剔除。
参与门槛高
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从2012年开始试点。2020年9月25日起实施的《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场外期权业务进行了规范。
《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目前中国有8家一级交易商、31家二级交易商。
一级交易商应当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拒绝接受对冲交易的,二级交易商不得与客户达成交易合约。
场外期权交易的对手方只能是专业机构投资者且进入门槛较高。例如,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王豫刚介绍,场外期权有看涨和看跌两种。如某券商以2000元/股的成本买入10万股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未来不同的时间点设置不同的价格,可以是看涨,也可以是看跌,然后去寻找对手方。
如果有一位对手方认为,这只股票3个月后会跌到1600元,他就会买入看跌期权,并支付权利金。
到了行权日,如果股票大涨,那么对手方的行权价处于价外,期权价值归零,券商赚取权利金;如果股票在行权日下跌至1200元,那么对手方选择行权,券商必须以1600元的价格购入对手方手中的股票,对手方的利润就是400元差价再减去权利金费用的部分。
“也就是在未来的一个时间点,在涨跌的两个方向上,分别有买入和卖出的交易。”王豫刚说。
收益率极高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场外期权交易的对手方只能是专业机构投资者。换言之,个人投资者不被允许参与场外期权交易。
王豫刚指出,公募基金经理通过私募机构“绕道”参与场外期权交易有可能利用资金优势,会有操纵市场的嫌疑。
公众号“伽马期权”的作者从2017年开始做期权交易,他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基金经理在管规模几百亿元,要拉一只几十亿元市值的“小票”是可以实现的,“不过现在直接建老鼠仓是比较粗暴的做法了”。
而公募基金经理通过场外期权建老鼠仓的隐蔽性高,只有给基金经理提供中介通道的人清楚过程。参与的方法通常是,公募基金经理找第三方机构(比如私募基金)代持,然后在拉升个股前,加杠杆买入对应股票的看涨期权。
“伽马期权”透露,早几年场外期权的手续费(即权利金)很低,只有2%,现在越来越多人参与,费用已经涨到8%。
场外期权的吸引力在于其收益率极高,且能对冲风险。
“伽马期权”举例称,比如在1月1日,标的股票价格100元/股,对手方在1月1日买入场外期权,名义本金100万,权利金比例6%,即6万,期限1个月,行权日为1月30日。到了1月30日,若股价涨到120元,上涨比例20%,减去权利金后,净收益为14万,收益率高达233.5%。
如果行权日股价下跌到80元,下跌幅度为20%,理论上亏损20万,但由于购买的是场外期权,所以实际亏损仅为权利金6万。
但王豫刚提醒,买卖双方是零和博弈,在实际情况下,一方的收益会受到另一方的约束,不一定能达到理论上的收益率。
他认为,看重职业生涯的基金经理不会违规参与场外期权,因为操作不是“无迹可寻”。
南方周末记者 封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