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净利润382,937,652.9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772,119.80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56,353,3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共计125,635,337.90元,占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1%。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汽油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含出口)及投资金融, 其中汽车产品涵盖轿车、SUV及多功能乘用车(MPV)三大类别。

2.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通过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两个渠道进行,具体如下:

(一)国内销售方面

新能源汽车方面,纯电动新能源车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售后服务初期由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负责。

燃油汽车方面,主要为经销商模式,一级经销商建设为重点,二级经销商为补充;售后服务上以一级经销商为主,并以独立服务商为补充。

摩托车整车方面,主要为经销商模式,按行政区域划分选择省级经销商,再向下分销。

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及摩托车整车由公司统一制定整体营销计划、产品计划、服务计划、渠道价格、广宣计划,并对营销渠道进行设计及管理。

摩托车发动机方面,主要为直销和经销商两种模式,由各办事处直接面对面与各客户交流并提交订单计划。

通用汽油机方面,主要为直销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二)海外销售方面

模式一:经销商模式

公司通过海外事业部将产品出售给国外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再将产品分销给当地二级经销商,或直接卖给终端消费者。公司与一级经销商共同制定营销计划、产品计划、广告策略等,并且在品牌建设、售后服务等方面为海外经销商提供支持,同时根据年度计划等及时对一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和考核,优胜劣汰。

模式二:海外子公司模式

生产型子公司

考虑到当地市场潜力较大,综合成本低,生产型子公司通过公司海外事业部进口零部件,组装成产品后出售给当地经销商或终端消费者。

销售型子公司

通过当地的直销公司将整车出售给当地经销商或终端消费者。

3.行业情况说明: 2015年传统燃油车市场增速持续放缓,竞争日趋激烈,乘用车产销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同比增长5.78%和7.30%(数量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2015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3.1万辆,同比增长3.4倍。 2015年中国摩托车产销规模继续下降,全年完成产销1883.22万辆和1882.3万辆,比上年下降11.57%和11.71%(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乘用车

2015年公司推出了B级轿车“力帆820”、CA08等新车型,并积极开发CA09、CA10、X80等新的MPV、SUV车型,新能源推出了330EV、650EV、电动物流车(LF5028XXYCEV)等车型。

2015年3月工信部公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7批),力帆330EV(LF7004EV)纯电动轿车、LF5028XXYC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入选此次目录。2015年3月LF1022EV 纯电动轻型货车、LF6401CEV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等4款车型入选节能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目录。2015年5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72批)》,力帆LF7002、LF7004、LF7002CEV260共计三款纯电动轿车进入此次公告。

2015年公司完成了对车联网模块和电子仪表的大批量生产和对多个规格的动力电池的封装;通过车联网技术,实现了车辆实时信息的数据收集、定位、远程控制、虚拟仪表盘等功能,同时也完善了分时租赁业务的后台系统功能和推出了分时租赁业务手机应用程序。

2015年,公司乘用车出口在中国出口车企中排名第三,市场份额占比15%。2015年,力帆汽车在俄罗斯的年销量为1.5万台,已连续5年为中国品牌销量第一。另2015年6月公司为重庆地区唯一获得2015年度第一批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企业。

(二)摩托车

2015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休闲、运动、大排量摩托车产品,KP系列产品的销售占比进一步得到提高,已形成产品系列化,提升了产品附加值;通过电商平台优化了营销模式。同时,公司继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内部管理和品牌营销力度,继续巩固在品牌市场占有率、技术、质量、生产组织、渠道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摩托车出口坚持贯彻品牌化战略、差异化战略和本地化战略;从外观设计、技术优势、新能源等方面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渠道建设、信息化建设、重视品牌推广。

(三)金融方面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规模已达10亿元并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了汽车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业务的开展,提升了力帆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形象并为后续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良好基础;汽车租赁业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提高了汽车融资租赁的效率。

力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力帆善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善蓉信息公司”),主营互联网金融业务,拥有互联网金融平台——“力帆善融”。力帆善融坚持产业互联网金融定位,为力帆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经销商、终端的消费者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了力帆产品的销售。

2015年,力帆财务公司已完成信贷业务软硬件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引进了一批专业人员,搭建及测试了汽车金融的新业务系统,2016年将向主管部门申请买方信贷、消费金融业务资质。

2015年12月18日,为更好地吸引海外低成本资金,实现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跨国公司外债宏观审慎境外借款协议》,加速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同时,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应额度获批,公司可集中调配的外债额度增加到3亿美元,对外放款额度增加到4.35亿美元。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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