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1、监督哨|虚报面积套取补偿金2、虚构身份、虚报面积,这样的补贴申请为何能通过?3、巡察组在行动|虚报面积骗理赔
监督哨|虚报面积套取补偿金
“当初就应该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近日,河南省范县白衣阁乡十八里铺村党支部书记李由利接受审查调查时,交代了自己通过虚报土地租赁补偿面积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问题。
“村里土地租赁面积有猫腻,我实名举报村‘两委’干部。”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范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随即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
“濮台路绿化带、濮台路绿化带拓宽、濮范高速绿化带、苗圃地共租用我们村100多亩地,每年租金10万多元,租赁村民土地的补偿款通过银行打到村民‘一卡通’里,占用集体土地的租赁补偿款统一打到村干部‘一卡通’里。”当调查组第一次前往十八里铺村了解情况时,李由利掰着手指头煞有介事地介绍租赁补偿金发放情况。
然而,调查组经过实地勘查发现,实际占地亩数与李由利所说的相差甚远。为了查清来龙去脉,调查组分别从白衣阁乡财政所、范县农村商业银行调取了该村十年来占地补偿款兑付表和补偿资金拨付明细。通过对每个人、每一笔资金进行详细对比,调查组发现兑付表中领取补偿金的村民名字每年都有很大变化,而且每户每年的土地亩数也不相同,情况十分反常。
“刘玉玲、李现亮、李青现等人不是我们村的人,都是村周边饭店的老板。”调查组在对兑付表中筛查出的可疑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时,有了新的发现。
“你们村近十年没有调整过土地,每年领取土地补偿金的村民为什么会不同?每户的租赁亩数为什么每年也不同?为什么会有非你村村民出现在占地补偿款兑付表中?”第二次谈话时,面对调查组的连连发问,李由利终于意识到东窗事发。
“我如实交代,我们村从2011年开始,连续三届村‘两委’班子都存在虚报土地租赁面积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问题。”李由利交代,自2011年以来,该村连续三届村“两委”近十年共虚报、套取国家补偿资金54万余元,用于偿还村“两委”班子的吃喝、购买路灯、发放村组人员误工费等费用。最终,该村“两委”共7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记大过等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违纪资金已追缴。
案件查处后,范县纪委监委向白衣阁乡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乡政府对虚报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核减,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不力、财务制度漏洞等问题,推动全县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土地租赁合同和拨付审核程序。(通讯员 范俊磊)
虚构身份、虚报面积,这样的补贴申请为何能通过?
“明明是农场的职工,怎么申报地点却是旅游景点?”近日,在一次案件“回头看”工作中,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份申报惠农补贴的表格存在异常,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职工申报的田亩位置填写的是当地旅游景点宝应县生态园。
经过初步了解,申报人唐某不是原种场的正式职工,而是一名外地的承包户,但是在国营农场、生态园都有承包地。“按规定,农场非正式职工不能领取补贴,这其中可能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随即该市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就此开展调查。
“国家政策是谁种田谁收益,我在农场、生态园都有包地种植,拿这个补助天经地义,这个地点就是当时我随手填的,这有什么问题?”面对询问的核查组成员,唐某回复道。
“真的是唐某随手填的吗?”唐某的态度更加引起核查组成员的怀疑。于是,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边去生态园调查唐某承包地的情况,另一边去负责惠农补贴的县农委调取政策文件。在与生态园负责人谈话中,调查组了解到,唐某在生态园确实租赁过土地,但在2013年10月以后就已解除了协议,可他申报补贴一直申报到了2017年。另一边县农委对惠农补贴的申报主体也做了明确回复,国营农场只有正式职工才能享受补贴政策。
“唐某既虚构农场职工身份,又虚报补贴面积,补贴申请是如何通过的?”核查组决定对时任国营宝应县稻麦原种场场长赵某、县农委负责审核的许某开展调查。
经查,赵某、许某曾接受唐某违规吃请并收受唐某的烟酒,两人滥用职权帮唐某虚构农场职工身份、虚增补贴面积,让唐某虚报冒领了国家惠农补贴。最终,赵某、许某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在扬州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相关部门已追回唐某领取的惠农补贴。
随后,扬州市纪委监委针对惠农补贴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摸排现行规章制度,及时弥补漏洞。同时,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国家惠农补贴资金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中国纪检监察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 清廉江苏
巡察组在行动|虚报面积骗理赔
“童家村的这15户村民为什么领取了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又领取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呢?”不久前,四川省中江县委第一联动巡察组进驻冯店镇开展提级巡察,工作人员在查看农业保险相关资料时,发现童家村有15户村民在2021年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签字,还以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的名义领取了相关费用。
经与保险公司了解,在办理种植业保险赔偿过程中,保险公司出具定损清单,并由村委会联系村民签字后,便将保险理赔款直接打到村民账户上,并无种植业保险理赔款农户务工费一说。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相关村民了解情况。
“老乡,请问您家里2021年参加种植业保险了吗?”
“我没参加,只是有一次村干部让我在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签字,签完字后我领了50元钱。”
经过实地走访,巡察组发现这15户村民对种植业保险分户定损清单上核定的赔款金额均不知情,只是在村干部的安排下,将保险公司打到村民账户上的理赔款再转到村文书的账户上,并在定损清单和农户务工费清单上签字,领取了50元务工费。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询问情况。
“2021年童家村种植业保险村民实际领取的金额和定损清单上不一致,请你说明一下情况?”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发问,以及出示的证据,刘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问题。原来,童家村村委会通过集体研究,在2020年和2021年用村集体资金分别购买种植业保险5919.84元、12534.78元,2020年、2021年通过虚报23户种植户受损面积共获取保险赔偿款34525.54元,在支付农户务工费和冲抵购买保险的村集体资金后,将剩余的理赔款存入村文书个人账户,计划用于村委会日常开销。
“那其他村会不会有以虚报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的情况呢?”带着疑问,巡察组又对同时巡察的该镇禾加村的种植业保险情况进行核查,果然发现该村也存在相同情况。禾加村在2020年和2021年用村集体资金分别购买种植业保险11139.44元、17487.77元,2020年、2021年通过虚报28户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53801元,在支付农户务工费和冲抵购买保险的村集体资金后,同样将剩余的理赔款存入村文书个人账户,拟用于村委会日常开销。
随后,巡察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给中江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对童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禾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等人立案审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查办过程中。(通讯员 杨茂 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