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扫黑除恶进行时(三十五)

湖北各级政法机关强化部署,不断推进,以雷霆万钧之势,在荆楚大地铺就扫黑除恶大网。来看武汉市(汉阳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扫黑除恶一线报道!

打响“扫黑除恶”持久战

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发力

把“扫黑除恶”当重要战场 考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

汉阳全区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该区综治工作的“龙头工程”“牵引工程”。强化主责、主角、主力意识,将“扫黑除恶”作为考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攻坚决心、能力水平的重要战场。

汉阳区以两办文件印发了《汉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制定了《汉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综合督办、侦查打击、执法监督、工作宣传、基层组织建设、执纪问责六个专项小组工作职能。

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扫黑态势

汉阳区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依靠群众力量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对外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开设举报邮箱,印制举报公示宣传资料,及时通报专项斗争进展战果。

汉阳区委政法委制定《汉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在各街道、各单位大力开展集扫黑除恶与平安综治、法治、维稳、反邪教、国家安全内容于一体的集中宣传活动,壮大声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依法打击“零容忍” 重拳出击“斩草除根”

汉阳区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根据侦办具体情况,采取专案侦查、专项研究,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固化公、检、法“三长联席制”,开辟“特别通道”,定期开展研判会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判,最大限度转化战果。截至目前,已移送起诉涉恶团伙7个,一审判决涉恶团伙5个。

同时,汉阳警方组织全警培训,编制扫黑除恶工作手册,收集经典案例,突出政策、办案、法律等重点,邀请市局扫黑办、刑侦支队负责人等专家,开展集中大轮训5场,参训人员达700余人次。

欲用暴力独揽旅游线路

涉恶团伙6人获刑

8月31日上午9时,江夏区人民法院对陈某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陈某等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2016年12月,被告人陈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盘龙城巨龙大道门市部的名义,经营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至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一日游旅游线路。2017年5月,被告人宗某、商某加入该门市部,与被告人陈某共同经营。陈某、宗某、商某发现武汉某公司所经营的旅游线路与其相同,为争抢客源,三被告人商议通过邀约社会人员威胁对方公司工作人员及旅游大巴车上游客的方式排挤同行、排除竞争,达到独揽该一日游旅游线路经营目的。

2017年7月至8月间,陈某等6人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与其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宗某、商某、陈某某为首要分子,肖某、邹某、陈某三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武汉城市形象,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结伙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判决。

威胁恐吓逼迫企业贱卖铝材边角料

“强买团”全部被判刑

每吨市场价1万元的铝材边角料只给2000元,以宗族血亲为纽带的涉恶团伙,大肆强行收购。近日,东西湖区法院对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6月27日,东西湖区慈惠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内某门窗厂有多名男子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以市场价的1/5低价强行收购铝材边角料。经研判,自2月以来,该所辖区连续发生数起强迫交易铝材边角料案件。警方走访调查得知,嫌疑人作案时驾驶一辆银灰色江淮牌面包车,民警据此开展视频追踪。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许,在惠安大道高桥五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谢某等6人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7年2月至6月期间,谢某等人先后多次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以市场价的1/5低价强行收购铝材边角料2700公斤,非法获利2万余元,破坏了企业正常经营。该团伙以宗族血亲为纽带,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安排成员集中住宿,集中饮食,发放成员工资,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2017年10月,东西湖公安分局以强迫交易罪移送起诉。今年4月9日,东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某等5人相互纠合,2017年2月至6月,共同故意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5次,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各地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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