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的门洞口下的砌体
当下,很多的房地产商采用重计量的招投标报价方式。砌体重计量扣除门窗洞口时,都要被扣除地坪建筑厚度所占的砌体体积。理由:该处没有砌体(见下示意图),这引起强烈的争议。
扣除的实际成本
以某住宅楼为例,建筑面积15740㎡,加气块墙的厚度为0.2m,地面地暖层、面层的厚度为100mm,全部的洞口延长米为1400米,扣除的砌体体积为:1400.0×0.2×0.10 = 28m³。实际成本为:
1、加气块:28.0m³×260元/m³ ≈ 7280元;
2、商品砂浆:28.0m³×0.08m³/ m³×550元/m³ ≈ 1232元;
3、市场人工费:28.0m³×260元/m³≈ 7280元;
即使不计算机械费,加最低的11%的综合费用,合计扣除:15792×1.11≈17529元,折合建筑面积≈1.10元/㎡。
扣除门洞口下面的砌体体积,其实质就是按实际尺寸扣除,更有甚者还要扣除预留的洞口宽度。如:图纸门洞口的尺寸为:1.0×2.1m,扣除的尺寸为:1.03~1.05×2.2m;图纸窗洞口的尺寸为:1.5×1.8m,扣除的尺寸为:1.53~1.55×1.83~1.85m。
砌体中的门窗洞口到底按什么扣除?
那么,砌体中的门窗洞口到底按什么扣除呢?以河北省为例,先来看下计算规则:
甲方观点:现场实际洞口面积就是1.0×2.2m,图纸中的1.0×2.1m那是装修完后的尺寸,所以应该扣除尺寸是1.0×2.2m。
乙方观点:与不扣除的0.3㎡以下的孔洞、梁头、梁垫所占的体积,挑出的腰线、虎头砖不计算一样,定额已经综合考虑。预算是按规则、图纸计算的,就应图纸尺寸为准,计算不能离开图纸。实际人工费远远大于定额标准,为何不按实际?为何要扣的就按实际,增加的却不能按实际?
个人观点与应对
争论的焦点在于规则中的“门窗洞口”没有说明是图纸尺寸还是实际尺寸。这除了定额的编制者有解释权外,其他的只能是分析猜测,所以难有结论。争论的最后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强势者市场,到目前为止,从未看到过哪个甲方认可乙方观点的。
就个人观点,我更倾向于按规则、按图纸的“乙方观点”。
应对:类似的问题非常至多,这只是沧海一粟。据多年积累的数据分析,重计量工程被黑的此类工程量,占工程总价的1.0%~1.5%左右。我们不能一味的定额思维,做好宏观的成本控制,不拘泥于局部,在报价的单价中考虑此类的因素,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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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黄燕翔、孔祥非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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