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热议个税改革不应只着眼于起征点
网民热议个税改革不应只着眼于起征点 更新时间:2010-3-12 2:51:40 沉寂两年后,调整个税起征点再度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
不少网民认为,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甚至不及一些大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现在提高个税起征点是还利于民,但应避免“一刀切”。同时,个税改革不应仅仅着眼于“起征点”,更应让个人所得税切实起到调节收入差距与促进内需的作用。
应避免“一刀切”
“‘一刀切’的个税起征点,直接带来的影响和结果便是不公平不公正。究其原因,在于征税上我们是‘一刀切’,但在社会资源分配、利用及成本交易上却并非是‘一刀切’,而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每个地区的生活成本不一样,每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个税起征点岂能一样?”搜狐博主“夏余才”认为。
“对于个税起征点如果全国‘一刀切’,某些低生活成本,低工资水平城市的税收将大大降低,因此应实行各地差异的动态个税起征点。”移动Labs博主“蓝蓝的海”认为。
漏洞导致“只征工薪族不征富人”
“提高个税起征点,税务部门正好可以把个税征税重点放在企业经理人、老板、演艺和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人群身上。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显然,这是现行个税漏洞导致‘只征中产不征富人’。还有,很多富人和国企管理层通过大量消费奢侈品等方式避税,我们也应该在奢侈品税方面把好关口增加财政收入。”网易博主“童大焕”认为。
不应仅仅着眼于“起征点”
“单纯的忧穷人税重,期望个税起征点能再提高,其实是表错了情打错了靶子。单靠个税的杠杆作用来调节贫富差距实现‘均贫富’,其理想是很脆弱的。缩减贫富差距的根本手段,还应在社会分配格局破局重整上下功夫,不仅是个税改革需要进行,针对富裕人群的遗产税、物业税等调节政策也应马上考虑,而且包括社保在内的反哺政策应该向低收入人群进行更大倾斜。”博主“张宏智”认为。
“当前,我国采取的是‘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单一的分类征收方式存在一个弊端,简举一例,一个五口之家仅有一人有收入,但不管他负担有多重,他的个人收入只要超过了‘起征点’,他的税额是多少照收多少。借鉴个税制度较为完善的欧美国家,他们采取的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分类征收之外,综合考虑个税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再确定个税缴税金额,同时实行将个税免征额与物价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的动态化调整。这样的方式解决的是实实在在的每一个人的税额问题,而不是仅在‘起征点’上花功夫。”一位博主发表博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