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案二审七宗上诉案经调解撤诉

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案二审 七宗上诉案经调解撤诉

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案二审 七宗上诉案经调解撤诉 更新时间:2010-5-27 6:06:17   中新网广州5月26日电 26日,被称为“全国五大证券维权案之一”的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案二审落下帷幕,七宗上诉案经调解撤诉。在4位广东省人大代表见证下,7宗上诉案的双方代理人分别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书,科龙公司现场支付了全部和解款项12.11万元。  2006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对科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于2003年4月4日披露的2002年年度报告存在多项虚假陈述内容,对科龙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科龙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等高管和董事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随后,广州中院受理了来自全国各地202名科龙公司股票投资者的起诉,诉讼标的额达2800多万元。一审期间科龙公司与大部分原告达成了和解,一审调解结案141宗、撤诉结案15宗,另有35宗已履行完毕或庭外和解,仅有11宗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  广东高院于今年4月15日合并审理了该批案件。合议庭分别三次召集当事人双方或单方到法院做调解。在双方因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调解陷入僵局时,广东高院民二庭积极组织科龙公司与11名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协商,双方逐渐放弃了纠缠于各个时间点的争论,转入具体赔偿比例的谈判。在双方都作出较大让步的前提下,最终有7名上诉人与科龙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  来自金融系统的广东省人大代表王蔚文表示,调解结案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和方向,对于证券市场法律的完善将起到较好的启发和推动作用,对于上市公司应以对股民负责的态度公开公正地披露有关事项,投资者应理性投资并通过合法方式处理经济纠纷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她也希望媒体能够更加公正、透明地发挥监督作用,引导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另据了解,广东高院组成了强大的合议庭审理科龙公司虚假陈述上诉案,合议庭成员均为北大、中大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商事案件审判经验。  同日,广东高院对另外4宗案件作出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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