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除了基金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除了基金股票其他投资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除了基金和除了基金股票其他投资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投资,日常生活中的投资,除了股票和基金还有什么
理财产品有很多,除股票、基金外还有:
1、银行存款、各类型保险
2、银行理财产品、P2P理财、各种宝宝
3、外汇、黄金、原油、期货
4、农产品交易、碳交易等
5、做实业
除了炒股票或基金,还有什么赚钱的理财方法
其实理财的方法有很多种,中国目前全民炒股热、基金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目前可供选择投资的金融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但在我国其实还是有很多其他的投资方式,在银行存款就不用说了,相信大家都知道,此外还有:
1、储蓄红利式保险。很多保险公司都有相关业务,优点是投资额不大,收益较为稳定。缺点是和银行存款一样,获利空间小。
2、国债。国债可谓是金边债券,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且风险基本为零。
3、期货、外汇等。前一阵子开通的黄金期货交易可谓是让几家欢喜几家忧~这一类金融工具交易的特点是灵活、获利空间大,要求有很高的资本额度及风险承受能力,对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建议非专业投资者不要轻易尝试,如果资金充裕希望开户交易的话,最好是在银行及相关证券公司进行委托代理,利润也将非常可观。
除了这些金融工具之外,理财的方式其实还有很多,比如购置古董,收藏邮票,等等
除了基金股票还有什么副业
除了基金股票还可以做自媒体哦!现在是信息时代,一个手机可以走遍中国,信息可以创造价值的时代,可以抓住机遇试试!
物业说修地下室,除了动用维修基金外每家还要出钱,你怎么看?有懂的吗?
地下室(地下车库除外)属于业主的共用设施,对其进行维修,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如果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还要另外出钱,正常的理解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够用,需要业主额外分摊。表面上看,似乎没有问题的。但关键是要查清已经使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每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套取、挪用、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有哪些?众所周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购买新建商品房和首次房改时必需交纳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各项:
一是由单栋住宅内业主或者单栋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是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除了上述范围内的维修、更新、改造,其它项目一律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以下各项也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一是质量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保修责任范围的维修费用;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三是人为损坏的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四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是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每个小区设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再按栋设分账,按房屋户门号设立分户账。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同样要按照上述要求建账,同时申请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时,是由相关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来进行分摊。也就是说,一个小区每栋楼的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支出情况是不同的,具体明细可在业主的分户帐以上体现。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使用专用维修资金的程序是:首先由物业公司提出维修、改造、更新建议和方案(没有物业的,可以由业主提出),经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再报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拨付。
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由物业提出的需要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再由物业提出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业主委员会根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通知。物业公司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光怎么办?多数购房人知道买新房要交专项维修资金,但却不清楚购房时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是首期资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小于30%应续交,续交办法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实际情况是,当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时,几乎没有续交的情况,基本上是采取由相关业主进行费用分摊的方式解决。
4、题主的问题如何解决?回归本题,物业公司要求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并且业主还要分摊费用,就很有必要弄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帐目,也可以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专户管理银行查阅使用情况。如果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规定,那就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余额确实不足了,由业主分摊维修地下室的费用就是合理的。如果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存在套取、挪用、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业主可以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证据确凿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任方(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归还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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