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数千万诉讼 ST欣龙澄清含糊其辞
被指涉数千万诉讼 ST欣龙澄清含糊其辞 更新时间:2011-1-13 9:30:40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针对有关公司涉及数千万元诉讼的报道,ST欣龙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并补充披露了一则关联交易。ST欣龙在否认接到法院立案通知的同时,承认知悉此事并曾致函原告律师。 据报道,由于借款纠纷,杨女士向海口市中院起诉,涉及ST欣龙的诉讼金额高达 3842.5万元。立案两日后,ST欣龙向杨女士的律师发函表示“ST欣龙不是适格的被告”,同时强调原告应撤回在海口中院对ST欣龙的起诉,以免影响ST欣龙的定向增发。此外,杨女士还向海南证监局举报ST欣龙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报道内容,ST欣龙表示,公司律师曾口头获知有上述诉讼事项,但并不了解对方诉讼的具体情况,也未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和文件,没有可以用于进行准确披露的法律依据。ST欣龙同时承认,公司致函杨女士律师的事项属实。 对于杨女士向海南证监局的举报事项,ST欣龙则表示,1月7日刚从海南证监局获得相关回复函。该函称,海南筑华与ST欣龙构成关联方,但在一则还款事项中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ST欣龙今日补充披露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称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与杨女士签署借款协议,向其借款1689万元;2006年9月30日,时任四股东的海南筑华承接上述借款的还本付息义务,并同意ST欣龙用相关债权作为对价,ST欣龙据此进行了债权债务转让的账务处理。公司承认,该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但当时只是经过总裁办公会同意便予以实施,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ST欣龙2010年前三季亏损1691.7万元,正为扭亏苦苦挣扎,公司预计2010年度净利润增减幅度不会超过50%。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正在推进募资额约8.4亿元的定向增发。 作者:吴正懿 编辑 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