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A股市场化改革重在建好制度

社论:A股市场化改革重在建好制度

随着政策相继出台及监管层在重要场合不断发声,A股市场化改革路径日益清晰。

10月12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称,证监会下一步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准备。

方向虽定,但A股市场化改革之路并不是可以轻易完成的,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在注册制全面推行的过程中,构建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运行的系列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化改革行稳致远。

从最近几年A股市场化进程来看,市场长期存在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大股东侵占等证券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最近就有两起触目惊心的内幕交易事件,一是“王府井”案,吴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王府井”股票,获利数额巨大;二是国金、国联证券在公告拟合并之前涨停,证监会要求两家券商自查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启动核查程序。12日晚,两券商公告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虽然合并事宜“告吹”,但在“零容忍”原则下,对此案内幕交易的追查不应停歇。

整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通常想到的就是事后加大惩戒力度,今年3月生效的新证券法显著提高了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堪称监管层的法律武器。与之同样重要的是通过制度事前防范,以内幕交易为例,应完善相关认定,如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消除定义模糊导致的执法难题;强化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等。

此次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证监会针对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提出按照“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谓制度规范与加强惩戒并行。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呼声已久的集体诉讼制度应尽快落地。集体诉讼是成熟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相比自诉、委托或代理人诉讼等方式,既能调动“沉默的大多数”,更高效地维护投资者索赔权益,也能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产生威慑力。

而全面实施注册制可以说是A股市场化改革最重要的内涵,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也提到要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这是因为,注册制是A股市场化改革走向成熟市场的标志,也是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发挥服务企业直接融资根本属性的最佳途径。

应该说,在全面实施注册制为代表的A股市场化改革推进之际,针对曾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制度防范乃重中之重。而针对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乱象”,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则“零容忍”,若未违背此前各类规定,宜采取不干预的方式,待完善相关制度再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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