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有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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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主体的名称有哪些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在货币供给机制中商业银行的功能主要是什么金融市场有哪几大功能?交易服务主体的名称有哪些交易主体包括:(1)自然人;(2)工商企业;(3)金融机构,(4)政府部门。

(5)中央银行,在我国即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在货币供给机制中商业银行的功能主要是什么作用是创造派生存款。

当央行向商业银行注入流动性,增大贴现窗口放款,这就直接增加了基础货币的投放,使得这一部分新增的高能货币能够通过货币创造机制形成货币供给。相反,就会回收基础货币,减少货币供给。什么是货币供给机制?一定时点上经济中所拥有的货币存量。当前货币供给与宏观调控的单一总量集中模式的主要特征是:(1)调控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目前不存在分行参与总行货币规划的制度和机制,随着再贴现的萎缩和可调控性再贷款的减少,分行已经失去了进行区域调控的实际影响力。

(2)操作工具主要为总量操作工具。日常货币政策操作工具以公开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为主。

(3)中介目标为总量(数量)目标。主要是全国货币供应量(M0、Ml、M2等层次)、贷款等数量指标,不考虑地区和行业货币和贷款分布等结构性指标。这种转换,结束了“地方政府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一人民银行总行”这样一种货币扩张的倒逼机制,在总量上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人民银行基础货币的主要投放渠道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金融市场有哪几大功能?我作为银行人,聊一聊金融市场的4大功能。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组成。

货币市场的功能。细分为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等。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其功能是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既满足资金需求者的短期资金需要,也为资金充裕者的闲置资金提供盈利机会。

资本市场的功能。细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其功能是发行主体所筹集的资金大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融通的资金期限长、流动性相对较差、风险较大而收益相对较高。

外汇市场的功能。是指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间的外汇交易、不同市场各银行间的外汇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黄金市场的功能。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两种属性,我国发展黄金市场,有利于发挥黄金不同于其他金融资产的独特作用,形成与其他金融市场互补协调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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