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险企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达上季末总资产45%
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其中,股票、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共2.08万亿元
7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发挥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重要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决策空间,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配置较为稳健。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此外,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两者合计2.08万亿元。
《通知》共有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主要考虑是在差异化监管基础上,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明确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对于被动原因造成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三是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在现有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度监管指标。《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进一步分散类别和品种投资风险。
除了实施差异化的比例监管、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等措施外,《通知》还提出多方面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稳健投资,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在投资理念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原则,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配置策略方面,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和非上市权益类资产风险特征,制定不同配置策略,强化投资能力建设,重点配置流动性强、业绩较好、分红稳定的品种;在投后管理方面,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投后管理;在资产分类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资产分类的监管要求,按照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因子,准确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保险资金稳健投资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拓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自主决策空间;有利于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机制,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重点公司和重点品种风险;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后,保险公司的自主运作空间将得以加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弹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最高可占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偿二代和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框架下,持续不断强化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权益投资监管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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