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资战略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新外资战略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新外资战略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 更新时间:2010-4-19 17:50:00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中调整结构是最首要的。利用外资战略调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胡江云

2010年4月,中国政府出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5大内容20条,对中国利用外资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

要求之一:利用外资战略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新调整的利用外资战略积极引导利用外资产业结构,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其次,积极引导外资进行区域结构调整,特别是向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投资;再次,鼓励多种方式利用外资,特别是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明确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

要求之二:利用外资战略体现“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的要求。

中国政府鼓励外资进行创新,首先,进一步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明确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次,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改进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再次,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申请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第四,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要求之三:利用外资战略体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要求。

首先,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2010年内将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目前利用外资开放领域主要依据2007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此外将及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其次,中国将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审批内容,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强审批透明度;再次,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最后,加强投资促进,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行业加大引资推介力度,积极参与多双边投资合作,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跨国投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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