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采取九项措施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解振华:采取九项措施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更新时间:2010-3-11 0:20:5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今日表示,今年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主要采取九项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今日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答记者问。
解振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今年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的一年。节能目标与“十一五”规划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任务还相当艰巨。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九项措施:
1、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开展对各省2009年和今年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
2、严格控制“两高”项目。要继续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
3、加大资金支持的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的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左右,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今年全部要实现节能1.5亿吨标准煤的能力。要新增500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的烟气脱硫装置,要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多吨。
4、要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流通服务业、农村和农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5、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继续实施节能产品的惠民工程。在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灯的基础之上,今年要出台节能汽车、电动机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推广办法,要建立激励性的政策。
6、完善经济政策。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环保的收费改革,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增强企业节能减排的主动性。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使循环经济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
8、健全法规,严格执法。
9、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