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基金 申请医疗基金结尾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申请医疗基金和申请医疗基金结尾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申请医疗基金以及申请医疗基金结尾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怎样办理大病医保?
  2. 医疗基金可以长期持有吗?
  3. 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4. 破产企业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怎样办理大病医保?

如何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投保人每年向市、区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投保人患大病治疗期间,根据所需医疗费的数额投保人将得到大病医疗保险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人民币。这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收入低或者无工作的人群,买不起商业大病保险者来说,无疑是最及时的保障。如何办理大病医疗保险?各个地区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要去当地名民政局或者医保中心询问办理,下面以上海市大病医疗办理规范为例,介绍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一、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

1、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个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医疗基金可以长期持有吗?

医疗基金从总体上讲是可以长期持有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适合长期持有的品种和板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基金作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工具,从大概率来看,基金本身就是适合并且应该长期持有的。

第二,虽然基金是应该要长期持有,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板块都适合长期持有,这里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板块的周期性特征,周期性特征非常明显的板块,比如强周期性的有色、煤炭等行业,并不适合长期持有。从这些强周期性品种的市场走势可以明显看到,若从两次周期对应的相同点一直持有,并不会有很好的收益,或者说甚至还有亏损。

第三,长期持有最好的品种和板块就是弱周期性行业,比如医药和消费,因为这些行业是随着时间一直在发展,需求一直在持续增长的,尤其是医药行业,一方面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还有很强的不断技术突破,因此相关公司对于经济等周期的影响较小,成长曲线向上不会有明显的波动,是非常好的长期持有的标的。

第四,还需要提醒的是,从相对小一些的时间来看,证券市场是有牛熊周期的,在投资时即便是医疗这类弱周期行业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因此,在投资时同时也应积极关注市场牛熊周期的转换!

最后,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辩证的,否定之否定的,所以在讨论长期这个概念时最终应结合自己的思维意识来判断。

祝您投资顺利!

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长期从事大病救助相关工作,我来简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大病?

所谓的大病,文件中的称呼为重大疾病,有的地方称为重特大疾病。重大疾病一般是指恶性肿瘤,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手术,晚期的慢性病,严重的脑损伤,比较严重的精神病等类型的疾病。其基本特征是疾病后果极为严重,可能导致病人死亡,或者疾病病程长、治疗费用极高。人财两空、因病致贫、因病致困是常见的结果,极为可怕。

这里要说明的是:目前各省、市都有省级政府发布的重大疾病目录,包括的病种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未列入重大疾病目录范围的疾病不能称为重大疾病。另外,大病或者重大疾病,在目前情况下己经是一个专有名词,有特定的含义,不是一般人自己认为的大病。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二、重大疾病救助的三个层次

按现行政策,重大疾病的救助应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优先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也就是说,病人应为城乡居民且己患重大疾病,鉴于重大疾病的严重性,按病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可以优先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使其首先获得社会救助政策的帮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取得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户资格,是获得城乡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极为关键。

2、己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鉴于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极高,病人家庭应该都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便治疗费用能够在其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中实现第一次报销。这个报销项目由当地医疗保障局负责办理。同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形式——大病保险制度——也己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第一次报销后自付金额过大,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相关规定的,还可以在大病保险中实现第二次报销。这个报销项目由当地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具体办理。

3、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首先,要明确大病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大病救助的正式称呼是城乡医疗救助,有时简称医疗救助。其政策定位是为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户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群众的专用、补充医疗补助项目。不在经济困难群众范围之内的重大疾病患者,一般不能列入报销范围。但如何界定“经济困难群众”属于各地政府的授权范围,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当然以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为准。其次,关于申请问题。其实,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都由当地医疗保障局办理,现在不再需要什么申请程序。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金额过大的,只要患者属于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可以直接报销,无需再申请。

这里说一下报销比例。一般情况下,特困人员剩余部分全额报销;低保户按低保档次分不同比例报销,一般是:一类低保户全额报销,其余的降低报销比例。具体比例各地有各地的政策,极个别地区不区别档次全额报销;贫困户在家庭自付3000元以外的剩余部分,全部报销。当然,这是第三次报销了。

三、大病救助的相关问题的解释

1、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按现行政策,要求给予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户的资金占到80%(当然包括给三类对象代交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金)。其余20%可以使用于“经济困难群众”。这就涉及使用范围问题了。即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也可以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为不属于重点照顾对象,一般要求是经过正常的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金额还很高的情况下可以报销,但设有很高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当然实际报销的金额不大。

2、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的报销问题。从城乡医疗救助这个项目的名称看,该项基金应该不区分农村、城市户口等人员类别,报销一部分高额医疗费用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以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为限,也就是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一般不列入报销范围。以防止违反政策扩大范围问题的发生。如果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明确扩大范围,也可以报销,一般以患者家庭的自付金额,超过全家的全年收入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属于明显严格控制的对象。

破产企业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经委,联合下发《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规定:

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因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提前退休年限对应的企业缴费部分,由破产企业补缴。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60%。

四、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社会化管理前由单位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移交后由户口所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待遇外,享受本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外商投资企业也可参照破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标准,预提费用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后,对其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统有关手续,并从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