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莱钢合并方案推倒重来
济钢莱钢合并方案推倒重来 更新时间:2010-8-25 0:20:44 过去6个月内未能按规定发出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意味着济南钢铁、莱钢股份首个重组方案“泡汤”。 两公司今日双双发布公告确认,公司董事会不能在其首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即2010年8月24日前发出召开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山东省推进济南钢铁、莱钢股份进行资本层面整合方向未变,下一步仍将会推出新的重组方案推进这一整合。 2月24日,山东省两大钢铁上市公司公告了包含定向增发收购资产、换股吸收合并在内的重大无先例的重组方案。但随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钢铁行业尤其是铁矿石定价机制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直接导致两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重组方案中,济南钢铁定向增发和吸收换股价格为5.05元/股;莱钢股份的换股价格为12.29元/股;行使否决权的莱钢股份股东还拥有12.29元/股的现金选择权。而8月23日,莱钢股份收盘价仅为8.80元,济南钢铁收盘价仅为3.81元,已经远低于当初确定的换股价格、定向增发价格和现金选择权价格。 业内人士分析,在这种背景下,若该方案仍提交股东会表决,将很难获得通过,因此在过去6个月内,两家公司均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根据相关规定,让这一方案自然“泡汤”。 根据有关规定,若重组重启,两家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这也就意味着,这一重组将以新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换股价格、现金选择权价格和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并重新计算有关换股价格、换股比例、现金选择权价格和股份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