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冲突向业主倾斜
张军: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冲突向业主倾斜 更新时间:2010-3-13 0:01:26 3月11日晚8时,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中国人大网]我代表中国人大网网友“法大”向张军院长提出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理念上最近有不少新提法,比如宽严相济、司法为民,还包括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司法保障民生,请问这些理念提出的背景是什么?司法保障民生又有什么内涵?包括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非常感谢能够在今天王胜俊院长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的晚上和各位网友在线交流,介绍一下法院的工作。当前处于矛盾凸显、犯罪高发、案件非常多的特殊时期,特别是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人民法院面临如何把案件稳妥地处理好,使中央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切实得到贯彻执行,为审判工作给予司法保障的任务,我们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司法为民”的主张。在审判工作当中特别注重保障民生。 就保障民生的内涵来说,我们在审判工作当中,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审理具体案件等一系列方式加以体现、加以落实。从司法解释来讲,对涉及到民生的案件,注重加强司法解释对全国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司法解释当中,如果遇到民生与发展和其他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就要向民生保障这方面加以倾斜。 比如,去年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城市居民住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和业主总是要有利益上的交往、冲突,当遇到必须确定哪一个方面的利益需要重点保护,遇到冲突必须解决的时候,我们在业主、在物业或者开发商之间必须做出倾斜、做出选择的时候,要向业主这方面加以倾斜,给予保障。物业、开发商的利益依法维护,只是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就要向业主这方面加以倾斜。